中央党校南院锅炉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08月11日 16: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南院锅炉房改造工程施工
品目

采购单位中央党校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6: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0:0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中央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中直机关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中央党校南院锅炉房改造工程(ZC-BZB17145)已由 财政部 以财科教〔2017〕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局,建设资金性质为 预算内,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南院

2.2建设规模 36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直燃机供货到现场。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   中央党校南院锅炉房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设备供货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已竣工的合同额在1400万元(含)以上的锅炉、直燃机、中央空调机组等设备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在北京以外的投标人须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直燃机制造厂家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16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zzcg.ccgp.gov.cn)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6日9 时 0分,地点为中新大厦一层开标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

5.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局

联系人: 孙丽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校内                

电  话:(010)62805674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联系人: 王帅

电  话:(010) 8227327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  编: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7 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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