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8年外文原版期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8月21日 09: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开大学2018年外文原版期刊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图书和档案/图书/电子期刊/其他期刊

采购单位南开大学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5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南开大学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内南开大学原附属小学院内)
预算金额¥4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雅宁
项目联系电话022-23393292转8047
采购单位南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内(南开大学原附属小学院内教学楼3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老师 满老师 翟老师 022-23508050 23509833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雅宁 022-23393292转8047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pdf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开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开大学2018年外文原版期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开大学2018年外文原版期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K2017D047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雅宁

项目联系电话:022-23393292转80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开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内(南开大学原附属小学院内教学楼303)

联系方式:董老师 满老师 翟老师 022-23508050 235098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雅宁 022-23393292转8047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针对南开大学2018年外文原版期刊采购合格的供货商,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一包:采购预算为230万元,含Elsevier、Wiley、Taylor、MIT、APS等多家出版社,256份刊,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包:采购预算为140万元,含Wiley、IOP、Taylor、UCP等多家出版社,114份刊,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包:采购预算为60万元,含Sage、Cambridge、Elsevier、Wiley、等多家出版社,64份刊,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具有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2017年04月至2017年06月)(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开大学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内南开大学原附属小学院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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