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三角二区监狱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9月19日 16: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珠三角二区监狱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医药和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珠三角二区监狱医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6: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19日 16:36  至  2017年09月3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5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501室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8675827000
采购单位珠三角二区监狱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英德市城北金子山大道四号路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小姐 0763-3165049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501室(邮政编码:5101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小姐020-22268958
附件:
附件12017年遴选文件-珠三角二区919.doc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珠三角二区监狱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珠三角二区监狱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珠三角二区监狱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

项目编号:GDJYYYPS2017001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86758270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三角二区监狱医院

地址:广东省英德市城北金子山大道四号路一号

联系方式:张小姐 0763-31650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20-2226895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501室(邮政编码:5101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6:36 至 2017年09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配送商应当在2017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501室)购买遴选文件,或下载购买遴选文件登记表填好后发送至指定邮箱(gdhh2009@126.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5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主体: 8家监狱医疗机构。

2.采购范围

8家监狱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可供应目录为8家监狱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常用目录,本次配送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用2016年韶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及价格为基准,配送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

3.采购周期:采购周期为一年。

4.购买遴选文件汇款账户资料:

收款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白云路支行

帐  号:2004 8155 9310 002

用  途:购买GDJYYYPS2017001遴选文件

财务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22268966

发票若无特殊要求,我司将对所有汇款企业开地税发票或是增值税普票,如果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显示曾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录),并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表》,将以上所有文件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配送商参选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必须取得省药品营业执照并依法注册、《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所有证照的有效期等于或大于本次采购期限(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经营范围包含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抗生素、中成药及二类及以上精神药品经营资格,有冷链运输资质,同时应具备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

4、须为省药品交易中心认定的药品配送企业,以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的数字证书账号为依据。(提供登陆以后界面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5、须提供设区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近两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企业,只能由一家公司参与投标。

7、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9、近3年内没有被省药品交易中心(http://www.gdmede.com.cn/)纳入非诚信机构目录。(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三)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省监狱管理局网( http://www.gdjyj.gd.gov.cn/)
3、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http://gd.emedchina.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