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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低本底铅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8月21日 20: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低本底铅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核工业专用设备/核技术应用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9年08月21日 20: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8月21日 17:00  至  2019年08月28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B室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10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1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劲松、刘洋、朱宏波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62108145
采购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82205638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B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劲松、刘洋、朱宏波 010-62108164 62108145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低本底.pdf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低本底铅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低本底铅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190P5B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劲松、刘洋、朱宏波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621081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822056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劲松、刘洋、朱宏波 010-62108164 6210814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B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名称

预算(万元)

备注

1

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低本底铅室专用设备

1230

中央财政资金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附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7:00 至 2019年08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B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10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编制规范、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打印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网页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查询网页记录,查询时间需晚于项目公告发布时间)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质量和响应时间,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  证明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 本次招标只接受中国境内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需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生产商原厂的全新产品(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须在120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并免费负责安装调试,货物不得使用快递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发货,经现场检验是完好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根据采购方要求供应商对采购方使用人员进行产品应用培训。(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 投标人须具有下列任意一项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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