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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物业管理和社会化用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12月24日 20: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物业管理和社会化用工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4日 20: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二会议室。
预算金额¥12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平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82703
采购单位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甲11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史老师,010-52802226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静超 孙丽丽010-82582703-810/811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20191224发送版.docx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物业管理和社会化用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物业管理和社会化用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T2019FG/2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平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827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甲11号院

联系方式:史老师,010-52802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静超 孙丽丽010-82582703-810/8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1.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3.5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1 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1.8.2 节能环保要求

1.8.2.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8.2.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1.8.3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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