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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2021-2022年船舶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11月29日 20: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2021-2022年船舶租赁服务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载运工具/船舶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9日 20: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22楼
预算金额¥6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1-68461992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东塘路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846199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老师 021-32557769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2021-2022年船舶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3-207135125122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2021-2022年船舶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6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上海航标处2021-2022年度船舶租赁服务
招标编号: 0613-207135125122

主要要求

 

 

 

序号

船舶

长度

吃水

主机功率

租赁

艘数

抗风能力

总吨

船龄

租期第一期合同期满后,经评估后双方无异议,则可签订第二期合同)

预算金额

(万元)

不小于25m

小于2.5m

包一和包四不小于360KW;

包二和包三不小于180KW;

4艘

不小于7级

不小于80吨

不大于18年(即2002年12月31日以后建造)

第一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二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包件一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洋山航标站使用,使用区域为:东海大桥、杭州湾和洋山港附近水域,服务的航标数约265座(其中灯浮129座),包括航标巡视、巡检、保养、浮标(灯船)捕捉、相应辖区灯塔(大戢山灯塔)等的交通和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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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临港航标站使用,使用区域为:南支延伸航道、东海大桥、杭州湾和洋山港附近水域,服务的航标数约286座(其中灯浮173座),包括航标巡视、巡检、保养、浮标捕捉等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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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三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长江口航标站使用,使用区域为:北港、北槽、南槽、南支下半段,工作范围较大,服务的航标数约为386座(其中灯浮169座),包括航标巡视、巡检、保养、浮标捕捉、相应辖区灯塔(鸡骨礁灯塔、佘山灯塔)等的交通和补给。

135

包件四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长江口航标站使用,使用区域为:北港、北槽、南槽、南支下半段,工作范围较大,服务的航标数约为386座(其中灯浮169座),包括航标巡视、巡检、保养、浮标(灯船)捕捉、相应辖区灯塔(鸡骨礁灯塔、佘山灯塔)等的交通和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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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由于四艘船舶的工作海域不同,因此投标商可对包件一到包件四的内容进行单一、部分或全部包件的投标,包件为最小授标单位,投标总价按包件独立计算,投标时请注明投标包件号。
2.各包件的中标船舶不仅仅局限于以上明确的作业范围和内容,特殊情况下,应服从发包方的调度。
3. 原则上要求投标船型为航标船或工程船舶(含渔业工程船),不接受渔业捕捞作业船舶的投标,同一艘船舶只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租期第一期合同期满后,经评估后双方无异议,则可签订第二期合同第一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第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8年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加盖公章)3)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2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加盖公章。

电子信箱:cxw@shbid.com

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或电汇投标保证金,请按下列账户办理:
单位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1001550400055646341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航标处     

地址:上海市东塘路15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8461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1-32557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1-6846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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