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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05日 17: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南沙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7: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4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064172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环港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39362556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小姐,020-83064172
附件:
附件1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2022.7.5.pdf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2-095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

(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4,400,000.00

4,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至 2022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已成功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
户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备注:请注明ZC2022-095标书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环港路168号        

联系方式:020-39362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方式:陈小姐,020-83064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8306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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