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正公告
2017年11月14日 18: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14日 18:3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10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1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嘉、魏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2579327、13311129338 | ||
采购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010-849139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许嘉、魏靓010-52579327、13311129338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更正公告(3)(1).docx |
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0714-EMTC-02-0025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嘉、魏靓
项目联系电话:010-52579327、1331112933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3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1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f0ad604015f71e8f5d412cc
三、更正事项、内容:
-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为:2017年1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不变。
- 原招标文件01包第一章21.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技术部分2.1“注“*”号指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需求一、总则2.2内容“技术参数中的“*”表示必须满足的重要指标,必须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现变更为:01包第一章21.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技术部分2.1“注:“*”号指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一个“*”号不满足扣5分。2个“*”号不满足扣10分。”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需求一、总则2.2内容“技术参数中的“*”号指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一个“*”号不满足扣5分。2个“*”号不满足扣10分。带“#”号为重要参数,不满足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其他不变。
- 原招标文件01包第八章第二部分:1-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2大气预浓缩前处理系统、1-3火焰石墨炉一体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4超快稳瞬态近红外荧光光谱仪的参数指标内容“技术参数中的“*”表示必须满足的重要指标,必须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现变更为:““*”号指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一个“*”号不满足扣5分。2个“*”号不满足扣10分。带“#”号为重要参数,不满足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其他不变。
- 原招标文件02包第一章21.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技术部分2.1“注“*”号指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需求一、总则2.2内容“技术参数中的“*”表示必须满足的重要指标,必须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现变更为:02包第一章21.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技术部分2.1“注:“*”号指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一个“*”号不满足扣5分。2个“*”号不满足扣10分。”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需求一、总则2.2内容“技术参数中的“*”号指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一个“*”号不满足扣5分。2个“*”号不满足扣10分。带“#”号为重要参数,不满足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其他不变。
- 原招标文件02包第八章第二部分:2-1全自动营养盐分析仪的参数指标、2-2多功能自动进样平台技术参数、2-3总有机碳分析仪的参数指标内容“技术参数中的“*”号指标为重要指标,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现变更为:““*”号指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若有三项以上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一个“*”号不满足扣5分。2个“*”号不满足扣10分。带“#”号为重要参数,不满足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其他不变。
- 原招标文件05包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需求一、总则2.2内容“技术参数中的“★”表示必须满足的重要指标,必须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现变更为:“技术参数中的“★”表示必须满足的重要指标,必须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非“★”号条款每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最多扣20分”其他不变。
- 招标文件02包第八章P82“总有机碳分析仪”的技术要求(原文件需求及变更后的需求详见此变更公告原文附件)
- 原招标文件06包第八章6-4气溶胶中低分子量有机酸离子色谱系统的参数指标(原文件需求及变更后的需求详见此变更公告原文附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若有问题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10-849139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嘉、魏靓010-52579327、1331112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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