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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资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8年12月27日 17: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资质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锦江区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7:01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2日更正日期2018年12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4354596/8673420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028-64354596/杨先生86734202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关于普通发票印制资质采购项目(编号PPYZ-2018-8)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暨更正公告.docx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资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PYZ-2018-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4354596/8673420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2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资质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812/t20181212_1133069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对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提供的普通发票样品,在印制用纸、防伪措施上不做强制要求,但其他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七、投标样品要求 (六)投标样票内容制作说明”的要求,招标文件中如有表述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投标样票内容制作说明”为准。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各联次印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执行,发票联棕色,抵扣联绿色,报税联紫色,注册登记联蓝色,记账联红色,存根联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四川通用机打发票(出租车专用)”为单联发票,印色为棕色,发票代码随印色,发票号码为黑色。“四川通用定额发票”为并列联次发票,印色为棕色,发票代码随印色,发票号码为黑色;发票背面的说明文字印色为黑色。

三、原招标文件中“样品质量具体评分办法”更正(详见附件)

四、依法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详见附件-关于普通发票印制资质采购项目(编号PPYZ-2018-8)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暨更正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028-64354596/杨先生8673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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