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9日 16:56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纪录片《种子的力量》前期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7月29日 16:5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6年07月29日 09:30至2016年08月08日 16: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6年08月09日 08:00至2016年08月09日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6年08月0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贾大伟、张英、梁超、刘东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8965582 | ||
采购单位 |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牛老师821019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贾大伟、张英、梁超、刘东伟010-68965582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纪录片《种子的力量》前期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设备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纪录片《种子的力量》前期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1663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大伟、张英、梁超、刘东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89655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牛老师82101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大伟、张英、梁超、刘东伟010-689655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纪录片《种子的力量》前期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设备租赁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94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7月29日 09:30 至 2016年08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务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0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8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纪录片《种子的力量》前期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设备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C-CZ-166305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
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4)本项目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2、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纪录片《种子的力量》前期拍摄设备、后期制作设备租赁采购项目;项目预算:9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周期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第一包 | 纪录片《种子的力量》前期拍摄设备租赁 | 2016年8月至项目完成, 周期不超1年 | 46 |
第二包 | 纪录片《种子的力量》后期制作设备租赁 | 2016年8月至项目完成, 周期不超1年 | 48 |
3、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业务技术规格及要求。
4、服务项目名称、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要求:
4.1数量:详见第三章;
4.2服务项目地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5、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9日-2016年8月8日,每天9: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文件售卖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购买时务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7、磋商保证金: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第一包、第二包各收0.8万元整;保证金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服务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申请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申请无效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8、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9、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0、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报价文件应在磋商日期当天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11、磋商地点: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采购人: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联系人:牛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电话:82101901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贾大伟、梁超、刘东伟
电 话:010-68965582
传 真:010-68966628
电子信箱:jiadawei0214@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大伟、张英、梁超、刘东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896558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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