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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年03月23日 17: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行政区域赛罕区公告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7:1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8:30至2018年03月28日 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13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4:30至2018年04月09日 15: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08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大庆、刘昱希
项目联系电话0471-3309052 3309222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常大庆 0471-3309052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WJC-201802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大庆、刘昱希

项目联系电话:0471-3309052 33092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常大庆 0471-330905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采购是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称“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类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为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保证项目采购的时效性,本项目拟采购2家代理机构,服务期为3年。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3) 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4)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3、供应商必须是在财政部门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密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6、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1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4:30 至 2018年04月0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0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后巧报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楼1308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大庆、刘昱希

项目联系电话:0471-3309052 330922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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