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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年08月21日 11: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1:48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2日 09:00至2019年08月28日 16: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3:00至2019年09月03日 13: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9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9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545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老师 010-58900168
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2A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菲 (010)63348545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docx
附件2采购需求.docx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01-1941601206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5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老师 010-58900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菲 (010)6334854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2A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供应商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 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10) 供应商须按照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11) 供应商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纸质文件方式发售,同时提供网上下载电子版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3:00 至 2019年09月03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9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9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54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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