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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展厅空间设计内容制作和工程实施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年12月31日 16: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展厅空间设计内容制作和工程实施一体化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工程/装修工程,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洪山区公告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6:38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02日 09:00至2020年01月08日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8:30至2020年01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
项目联系电话027-84766877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027--678684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瑞027-84766877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展厅空间设计内容制作和工程实施一体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展厅空间设计内容制作和工程实施一体化项目

项目编号:WHQD ZC2019-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

项目联系电话:027-847668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027--678684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瑞027-84766877

代理机构地址: 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建设教育大数据相关理论和技术研究、产品展示综合平台需要,结合预留的实验室展厅实验用房(展厅面积约330平米、其他普通实验室办公用房面积约60平米),进行空间布局设计及相关展示内容设计与制作。该项目包括展厅的一体化空间设计、多媒体展示内容设计制作、布展工程施工及装修施工,包工包料、包调试验收、包维护保修、包系统升级等。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条件:①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提供5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 );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上岗证、劳务合同、职称证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2018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5、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6、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提供上一年度(2018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1月02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合格制审查

磋商文件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1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工作联系函(编号:HSZCWT2019008)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展厅空间设计内容制作和工程实施一体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9-202

(二)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展厅空间设计内容制作和工程实施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9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D ZC2019-202

(2)项目包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展厅空间设计内容制作和工程实施一体化项目

(3)类别:工程

(4)用途:/

(5)数量:1项

(6)技术要求:根据建设教育大数据相关理论和技术研究、产品展示综合平台需要,结合预留的实验室展厅实验用房(展厅面积约330平米、其他普通实验室办公用房面积约60平米),进行空间布局设计及相关展示内容设计与制作。该项目包括展厅的一体化空间设计、多媒体展示内容设计制作、布展工程施工及装修施工,包工包料、包调试验收、包维护保修、包系统升级等。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采购预算:人民币190万元

(8)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设计及施工完成

(9)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0)其他:/

2、本项目报价要求如下:

A. 一体化空间设计费用总价包干,设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

B. 多媒体展示内容设计制作(含视频制作)总价包干,设计制作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5万元;

C. 布展工程施工及装修施工费用采用定额计价,报审计后优惠让利下浮比例(结算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基础,按照供应商报出的审计后优惠让利下浮比例进行结算)。此部分预算金额90万元。经审计的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超过部分作为承包方让利。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报名方式:合格制审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提供5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 );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上岗证、劳务合同、职称证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2018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提供上一年度(2018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日至2020年18(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20年117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五、竞争性磋商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201会议室

(二)时间:2020年117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竞标的代表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0年12日至2020年18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7--678684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联系人:王瑞、龚正浩

电话:027-84766877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账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行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301521002003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及“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上发布。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

项目联系电话:027-8476687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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