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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引入学院南路校区物业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2020年04月03日 15: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引入学院南路校区物业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04月03日 15:25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 10:00
预算金额¥3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锐
项目联系电话010-57217116
采购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62288125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邱锐 010-57217116
附件:
附件1ZJ标书购买记录表.docx
附件2遴选公告--中央财经大学引入学院南路校区物业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docx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央财经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财经大学引入学院南路校区物业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引入学院南路校区物业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W-2020006-Z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锐

项目联系电话:010-57217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62288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锐 010-572171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用途

数量

服务要求

服务

期限

入围家数

中央财经大学引入学院南路校区物业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36万元

服务

1项

物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020年

入围3-5家

进口产品规定:进口物料及其有关服务,应当有完备的商检手续,采购人不负责关税事宜

 

 

二、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0432020413,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络提交资料的方式购买遴选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500元/本(电子版),售后不退。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417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楼10层会议室

    备注: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报名

凡前来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授权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将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遴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标书购买记录表》。

 4获取方式: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遴选文件采用网络提交资料的方式购买。

 

2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填写《标书购买记录表》

注:在授权书中需体现所报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报名多个包,请按包号分别填写标书购买记录表

 

  1. 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zhongjingguoji07@126.com邮件正文需写明项目名称及所报名的包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获取遴选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遴选文件费电汇或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到遴选文件费后,将线上发送电子版遴选文件。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正常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

(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查询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教育装备网》、《中央财经大学官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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