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17年06月23日 09: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3日 09:34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 09:3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7年07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翌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00017628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翌雷 18600017628 | ||
附件: | |||
附件1 | 资格预审公告.doc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项目编号:0701-174130040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翌雷
项目联系电话:1860001762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6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翌雷 186000176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3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9:30 至 2017年06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宜阳大厦,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投标报名专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领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整;(4)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完顺利成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资金的投融资工作。 (5)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申请人在中国在运营或已运营(包括由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运营)的单个项目设计能力等于或高于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不少于1个;(6)申请人不存在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情形,不存在重大涉诉、仲裁等其他可能对我方本项目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负面情形。申请人近五年以来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近五年以来没有任何重大违法情形;(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低于联合体出资的50%;联合体中负责项目运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条件5;若联合体申请人在中标后拟引入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本项目,其不视为联合体成员。(9)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0)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但采取有限数量通过制。10.1申请人必须响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件中提出的要求,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10.2申请人必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全部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10.3申请人须担保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如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10.4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盖章(单位公章)、签署(签字或印鉴)。10.5联合体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不得改变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国家颁布的PPP项目的相关法规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不超过4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7-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宜阳大厦,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1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根据国办函[2013]23号的函复,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面积81.5平方公里,已形成锂电新能源、中医药和医疗器械、机械电子、新材料等四大特色产业,产生废水主要为医药废水、机械加工废水、新型材料生产废水及少数化工废水。由于经济发展,人口增多,产生废水增多,污染受纳水体,破坏生态平衡,影响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恶化招商引资外部环境。建设工程是保证经开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 本项目的建设是改善宜春市袁河水体环境现状的有效措施
经开区的供水水源来自袁河,污水经过处理排入河道。建设工程是提升袁河水质,改善袁河水体及流域周边环境的有效措施。
- 本项目的实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不超过4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采购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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