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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水北调工程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资格预审公告

2017年09月04日 16: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水北调工程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品目

采购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区域海淀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6:09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6: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7年09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可
项目联系电话01064161117
采购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蒙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5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可 0106416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南水北调工程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工程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项目编号:23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可

项目联系电话:010641611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A座

联系方式:陈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可 010641611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504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中国南水北调网(http://www.nsbd.gov.cn/)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其中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2.拟派出的审计组人员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基本建设财务相关制度,熟练掌握基本建设审计的各种规定和南水北调工程相关管理制度。3.必须具有独立完成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经历,并附合同证明及相关用户评价。4.没有执业的不良记录 (指在最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牵头公司及各成员在联合体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9-2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504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水北调工程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投标资格预审通告(代招标公告)

我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人)受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现就南水北调工程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发布投标资格预审通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选择25家中介机构建立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主要从事2018年及以后年度南水北调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完工财务决算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其中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3.2拟派出的审计组人员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基本建设财务相关制度,熟练掌握基本建设审计的各种规定和南水北调工程相关管理制度。

3.3必须具有独立完成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经历,并附合同证明及相关用户评价。

3.4没有执业的不良记录 (指在最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

3.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牵头公司及各成员在联合体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1日,到“中国南水北调网” (http://www.nsbd.gov.cn/)上本公告地址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缴纳。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8日每日9:00-16:0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间递交至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504室)。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通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南水北调网(http://www.nsb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代理人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以传真或挂号邮递方式按上文注明的招标代理人地址向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招标代理人随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人亦以书面方式通知。

8.其他事项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时,招标阶段开标时实行现场查询失信记录,一旦发现存在失信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查询结果进行限制性评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A座

招标代理人名称: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6号楼504、505

联 系 人:许可

联系电话:010-64161117

传    真:010-64131329

 

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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