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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信息中心海关大数据治理咨询及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年10月18日 16: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关大数据治理咨询及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8日 16:28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6: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泳岐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88519
采购单位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岩010-85193044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号—1号B4层A40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泳岐010-85188519
附件:
附件1海关大数据治理咨询及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 (2).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海关大数据治理咨询及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海关大数据治理咨询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AXD—QGHG6—2017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泳岐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885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3号

联系方式:孟岩010-851930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泳岐010-8518851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号—1号B4层A406-1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18日 16:22 至 2017年10月18日 16: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号—1号B4层A406-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核实)。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4、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10月-2017年10月),与本项目相关的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内容须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根据提供的案例进行从多到少的排序。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审查标准、方法:

资格预审,合格制。凡是满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10-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号—1号B4层A406-1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通过加强海关数据治理,实现对数据资源、数据标准、数据安全、数据质量的统一管理,提升海关数据资产的统一管控能力,解决以往主数据分散存储、版本不统一、无法统一统计口径等问题;降低数据资源管理的运维成本问题和提升各部门协作的效率问题,进而实现如下目标:开展数据资源梳理;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实现数据标准落地;统一元数据的管理;推行数据资产地图 ;规划数据资源服务等。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所需资料:

  1. 资格申请函(格式见附件1,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2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3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可提供换证后的营业执照。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4 ,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2. 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如申请人按规定不缴纳社保,需提供相关说明或相关证明);
  3.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5. 申请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或:银行在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的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6.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10、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10月-2017年10月),与本项目相关的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内容须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根据提供的案例进行从多到少的排序。

注:

  • 上述所有申请文件须以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接受活页装订,应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
  • 申请文件提交1份即可,无须密封。
  • 申请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 递交报名资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号—1号B4层A406-1

(二)、其他

  1.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持投标邀请书及回执至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号—1号B4层A406-1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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