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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馆2018-2023年度藏品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8年04月16日 15:2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美术馆2018-2023年度藏品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美术馆
行政区域东城区公告时间2018年04月16日 15:26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6: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钮维儒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95175-8081
采购单位中国美术馆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010-84033498
代理机构名称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钮维儒 010-88395175-80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中国美术馆2018-2023年度藏品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中国美术馆2018-2023年度藏品库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JC-2018-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钮维儒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95175-80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美术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一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10-840334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钮维儒 010-88395175-808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2018年04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报名;2018年04月24日 至 2018年05月04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可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可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时,申请人代表需现场填写领取登记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人对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领取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但不少于3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存放物品品类:油画、国画、雕塑、装置艺术等。

2、位置:北京市辖区范围,北六环内、东六环内、西五环沿线3公里以内、南五环沿线3公里以内。

3、交通:交通便利,道路宽阔,可通行13.5-17.5米大型货车。

4、建筑物库房要求: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明晰、无纠纷。国有单位产权优先。

(1)总体要求:多层及单层建筑(单层最佳),不能混用且相对独立的建筑,交通便利。

(2)使用面积在6500平米以上。

(3)结构形式:符合建安标准的框架式钢混结构或钢结构。

(4)建筑物要求:屋顶无渗漏、墙面无窗、地面平整干净。多层建筑楼板荷载应达到400KG/m2。具备照明设施、具备消防设施和安防设施。多层建筑应有货运电梯。具备充足电源(安装空调用)。以上条件如不能满足,需应具备可以改造的条件。

5、存放形式:主要为货架存放(国画、油画),部分为地面摆放(雕塑、装置)

6、内部交通:通道宽度不低于8米,电梯宽度不小于3米、高度不小于3米。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应具备改造条件。

7、消防要求:拟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最高为丙类,仓库消防设施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规范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消火栓及自动喷淋系统,并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如现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具备改造条件(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设施改造及完成消防验收等相关工作)。

8、场地要求:具备停靠13.5-17.5米大型货车条件。

9、租期:需要签订最少5年租用合同并保留续租优先权3-5年。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下述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内容以财政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4)本项目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同期合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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