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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2019年10月24日 16: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二次)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6:13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1: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9年11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娟
项目联系电话1812939882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秦永谊 0991-268126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0991-2327056、181293988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二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XJTZY-2019-2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娟

项目联系电话:18129398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1号

联系方式:秦永谊 0991-26812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娟

代理机构地址: 0991-2327056、18129398825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34.5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0:00 至 2019年11月05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二项(含二项)(类似业绩指框架或框剪类公共建筑,单体装修修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类似业绩指框架或框剪类公共建筑,单体装修修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8)采用资格预审: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③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现场查验。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四、审查标准、方法: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1-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大厅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已经由税总函【2018】6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934.52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1号)

2.工程规模:装修面积:13777.41平方米;装修层数:22层;建筑总面积:19981.56平方米;地上面积:14510.66平方米;地下面积:5470.9平方米;建筑高度:96.1米;地上层数:25层,地下层数:2层;包含内容为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

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XJ2019101747600101001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二次)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12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二项(含二项)(类似业绩指框架或框剪类公共建筑,单体装修修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类似业绩指框架或框剪类公共建筑,单体装修修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且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8)采用资格预审: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③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现场查验。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2019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到 2019年10月30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3.保证金子帐号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4.资审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1号

联 系 人: 秦永谊

电 话:0991-268126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娟

电 话: 0991-2327056、18129398825

七、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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