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

企业名称: 四川京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11702L177707761
企业地址: 通川区国土局家属院B栋2楼2号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四川京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四川福森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川区人民医院购买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同一个人编制。
处罚结果: 1.处以采购金额6‰的罚款,即4580.68元(大写:肆仟伍佰捌拾元零陆角捌分)。 2.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3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没收违法所得15746.2元(大写:壹万伍仟柒佰肆拾陆元贰分。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川财规【2018】20号)附件:1.《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第13项之规定。
公布日期: 2024-07-09 16:26
处罚日期: 2024-06-27
公布截止日期: 2027-06-27
执法单位: 通川区财政局
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