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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广西五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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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10055470609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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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55号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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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2025年,广西五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问题。经查,你公司在河池镇枫木村骆马店屯、拉新屯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4-J2-020275-GXYX)”项目采购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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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一)处以采购金额壹佰零肆万壹仟柒佰壹拾伍元玖角零分(¥: 1,041,715.90元)千分之七的罚款柒仟贰佰玖捌贰元零壹分(¥:7,292.01 元);(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二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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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财规〔2023〕5号)第十二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当划分裁量阶次在一般情形的基础上,明确不予处罚、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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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
2025-09-0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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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日期: |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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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截止日期: |
202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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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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