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23MA32WWKR4T
|
|
| 企业地址: |
马坑路7号6幢202室
|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何青青、福建省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裘素梅、福建省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志龙在光泽县第一中学初中部教学楼改造项目(项目编号:[350723]HXCG[CS]2023002,以下简称“光泽一中项目”)中存在协商报价的行为,由此可以认定,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协商报价行为;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何青青与福建鑫辉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员工邓琴、傅家奇在光泽一中项目存在协商报价、商务项得分的行为,由此可以认定,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鑫辉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协商报价、商务项得分行为;上述情形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情形。经审核,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陈述申辩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成立,不予采纳。
|
|
| 处罚结果: |
一、对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7140元(柒仟壹佰肆拾元整)(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1020000元*7‰=7140元);
二、将福建广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在自本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结合《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改)》(闽财规〔2024〕46号)(政府采购管理类)序号4的规定
|
|
| 公布日期: |
2025-09-10 11:42
|
|
| 处罚日期: |
2025-09-08
|
|
| 公布截止日期: |
2027-09-08
|
|
| 执法单位: |
光泽县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