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

企业名称: 台州市烈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1081MA2DTBMQ3X
企业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南路399号悦林名苑5幢201室(作为办公使用)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台州市烈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参与“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C025C07211)”投标过程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情形。
处罚结果: 1.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印发<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财办发〔2024〕1号)中《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40项。
公布日期: 2025-11-14 14:42
处罚日期: 2025-11-06
公布截止日期: 2026-11-06
执法单位: 温岭市财政局
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