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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浙江精博生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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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522MAC5GCE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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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金宇丽苑23幢601室-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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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浙江精博生物有限公司在福清市中小学自助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先后两次分别以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及所投的产品性能无法满足采购方需求产品性能为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浙江精博生物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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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对你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3395.75元(679150*0.005)罚款;将你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你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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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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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
2025-12-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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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日期: |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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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截止日期: |
202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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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单位: |
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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