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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福建金芝电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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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781559576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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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地址: |
邵武市熙春东路熙春公馆8幢A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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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福建金芝电梯有限公司在邵武市总医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邵武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781〕〔350781〕null〔GK〕2025005,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本次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该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事实不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该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情形。经复核,福建金芝电梯有限公司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成立,本机关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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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一、对福建金芝电梯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7091.72元(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1418343元*5‰=7091.72元);
二、将福建金芝电梯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在自本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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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修改)》(闽财规〔2024〕46号)(政府采购类)序号4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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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
2026-01-0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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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日期: |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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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截止日期: |
202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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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单位: |
邵武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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