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

企业名称: 九江予凡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60402MAE965WT88
企业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德化路588号中辉世纪城第十六栋二单元80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之规定。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运动游园)维修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阳乐-YC2025-002)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4850元(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捌佰伍拾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公布日期: 2026-02-02 09:24
处罚日期: 2026-01-12
公布截止日期: 2027-01-12
执法单位: 宜春市财政局
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