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122MA4F1WAH3C
|
|
| 企业地址: |
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同泰路红安新世界城市花园二期 5-6 号楼东楼群商铺 2 楼
|
|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2026年2月11日收到《检察意见书》(鄂黄红检刑行意〔2026〕6号)认定:2023年4月,梅皓借用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普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参与“红安县人民医院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采购项目”投标,存在串通投标行为;2026年3月23日,收到《线索移交函》(鄂黄红检行刑反接〔2026〕12号),反映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江苏依斯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2021年“红安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乳管纤维镜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过程中涉嫌串通投标。经检察院核实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
| 处罚结果: |
1.处以两个项目采购金额之和千分之六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440.00元(大写:柒仟肆佰肆拾元整),即采购预算金额(720000.00+520000.00)×6‰=7440.00;
2.禁止二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没收两个项目违法所得203790.64元(其中:1.“红安县人民医院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采购项目”违法所得为191142.32元;2.“红安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乳管纤维镜采购及安装项目”违法所得12648.32元。(原核定该项目违法所得61448.32元,2023年12月20日,红安县公安局以暂扣款名义已收取退还非法所得48800元,此次没收违法所得12648.32元)。
|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
|
| 公布日期: |
2026-04-30 17:22
|
|
| 处罚日期: |
2026-04-22
|
|
| 公布截止日期: |
2028-04-22
|
|
| 执法单位: |
红安县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