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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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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21209671094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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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州路190号1号楼西办公区104、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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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2026年2月11日收到《检察意见书》(鄂黄红检刑行意〔2026〕6号)反馈:2023年4月,梅皓借用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普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参与“红安县人民医院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采购项目”投标,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2026年3月23日,收到《线索移交函》(鄂黄红检行刑反接〔2026〕12号),线索移交函反映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依斯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湖北欧润泰商贸有限公司在2021年“红安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乳管纤维镜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过程中涉嫌串通投标。
检察院调查核实、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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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对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参与两个项目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作出一并处理决定:
1.对青岛博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参与的“红安县人民医院体腔热灌注治疗系统采购项目”和“红安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乳管纤维镜采购及安装项目”,处以两个项目采购金额之和千分之六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440.00元(大写:柒仟肆佰肆拾元整),即采购预算金额(720000.00+520000.00)×6‰=7440.00;
2.禁止二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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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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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
2026-04-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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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日期: |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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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截止日期: |
202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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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单位: |
红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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