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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南沣环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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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110MA2KCL8U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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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南公河路9号2幢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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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南沣环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25J139303351BR)经出具单位深圳市京立安检测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反馈未出具上述检测报告,该检验报告与事实不符,系虚假材料。南沣环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虚假材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情形。经复核,南沣环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主张具有事实依据,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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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一、对你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118635 元( 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23727000 元*5‰=118635 元 );
二、将你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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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结合《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修改)》(闽财规〔2024〕46号)(政府采购类)序号4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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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
2026-06-1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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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日期: |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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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截止日期: |
202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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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单位: |
光泽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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