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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深圳节宝利厨具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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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79258099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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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民路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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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深圳节宝利厨具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节宝利公司”)、深圳市广合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广合实业公司”)、深圳宝厨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宝厨公司”)共同参加了“五所幼儿园厨房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3000146,下称“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机关对节宝利公司、广合实业公司、宝厨公司在本项目中涉嫌串通投标一案立案调查。
经查,节宝利公司投标文件列放的投标授权代表姜*、广合实业公司投标文件列放的投标授权代表张**,参与本项目投标时(2023年8月)同在宝厨公司缴纳社保;宝厨公司本项目投标时任法定代表人赵**参与本项目投标时(2023年8月)在广合实业公司缴纳社保。节宝利公司、广合实业公司、宝厨公司的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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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将节宝利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18,303.89元;
2.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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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依据: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财规〔2022〕2号)第四条及附件《裁量权基准》第14项第Ⅰ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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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
2026-06-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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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日期: |
202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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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截止日期: |
202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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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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