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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福建朗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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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58256165641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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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西侧梅岭路东侧永晟财富中心永晟金融大厦1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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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你公司与福建泉南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恒康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构成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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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一、处以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即人民币49758.91元(大写:肆万玖仟柒佰伍拾捌元玖角壹分);
二、将福建朗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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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的规定并参照《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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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 |
2026-07-2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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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日期: |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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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截止日期: |
202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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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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