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经查,在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办公用房修缮项目中,北京乾嵩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同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异常情形:一是响应文件存在混装,北京国华铁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项目经理简历表”中有该单位项目经理杨振勇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二是响应文件存在一致性错误:本项目4家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均将“GBM350”手电钻型号错写为“PBM350”,且经核查,市场上并无“PBM350”手电钻型号产品。同时,该单位与北京国庭建设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在“第二节3.编制依据”部分存在多处一致性错误、在“劳动力计划表”部分相关内容异常一致。上述行为构成恶意串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串通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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