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采改革新举措密集出台

2016年07月15日 09: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福建省政府采购改革将进入新阶段。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出台六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采购改革,努力实现“效率更高、价格更低、质量更优、预防腐败”的工作目标。

  福建省财政厅此次出台出的六大改革举措包括: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制,做到应编尽编;规范采购程序,简化采购流程;引入电商模式,推行电子集市采购;对接国库系统,完善采购支付流程;建立评审专家评价及推出机制,强化评审专家监管;固化法定采购流程,规避违法违规风险。

  据了解,规范程序,简化流程是此次改革的一项“重头戏”。对此,福建省财政厅分别从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流程;规范代理机构选取模式,提高比选效率;设立公告模板,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批量核准,建立采购项目审核信息库等四个方面入手,就此项改革做了进一步部署。该省财政厅提出,在现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在线备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在线备案范围,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法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实行备案制。同时,组建进口产品信息库。非《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内品目由采购人单位在年初编制采购计划时一并编制进口产品审核材料,结合现有进口产品核准模块批量报批后形成带核准编号的进口产品核准信息库。采购人实施采购计划时,从核准信息库内选取核准编号及具体品目名称。同一采购人单位同一预算年度内同一产品无需重复报批即可多次选取该产品核准结果使用。此外,该省还将建立非招标采购方式核准信息库。达到公开招标金额起点的政府采购项目如需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由采购人单位在年初编制采购计划时一并编制非招标采购方式项目信息,按不同采购方式分类后按程序批量报批。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于财政厅内网OA系统批复后,通过人工导出方式形成带核准文号及项目编号的非招标采购方式批复项目信息库。待采购人实施采购计划时,从核准信息库内选取核准文号、具体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后按系统流程继续推进采购活动。

  在引入电商模式方面,福建省财政厅明确,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框架内,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超市”模块。利用市场资源,扩大竞争范围,集合“网内比价”功能的应用,引进社会电商及普通供应商价格比对机制,为采购人提供公开、快捷的商品价格查询和网上交易,通过网上直购、网上议价和网上竞价等电子化功能,实施通用类零星小额货物的政府采购。

  此外,福建省财政厅还称,要改进政府采购国库支付有关规定,采购单位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规范操作的,未提交项目在线备案号和审批号、政府采购合同等规定文件的,直接支付采购单位由福建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管理人员、授权支付采购单位由单位内部财务人员在线审核后,才能支付政府采购资金,严格约束逃避网上监管进行网下采购的行为。还要推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评价机制,设定“好、中、差”评价办法,对“差”评或“好”评达到一定次数的分别予以暂停或优先抽取的奖惩措施。同时,在系统内按法定条件设置各采购方式推送流程,自动生成各政府采购方式选取模式及法定组织程序。未依法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在系统内实时预警并发送至主管部门的监察岗位及监管部门,且项目流程将暂停推送直至修改至满足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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