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2014年08月08日 09:31 来源: | 【打印

  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这是甘肃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近年来甘肃省“两办”下发的措施最严、力度最大、内容最全的财政规范性文件。  

  一是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审核预算重点由收支平衡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力度,收入预算逐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后填项目的办法。  

  二是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预算一经人代会批准,要严格执行;追加预算,必须按程序报批;财政资金要坚持集中管理、“一支笔”审批,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

  三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取消所有失去时效的专项,对新增专项要从严控制,并建立相应的评估和退出机制。  

  四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分类化解历史债务。政府直接债务偿债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今后举债,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五是加强预决算公开。要求政府预决算要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意见》同时还对从严控一般性支出、清理奖励节庆展会论坛经费、加强财政管理基础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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