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采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2014年11月28日 08: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甘肃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政府采购要向中小微型企业倾斜。

  《意见》提出,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2%-3%的价格扣除。

  据了解,《意见》包括营造中小微型企业政策环境、营造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环境、营造中小微型企业创业环境、营造中小微型企业创新环境四大部分,共24条具体措施,以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创业创新,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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