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政策法规
购买服务
监督检查
信息公告
国际专栏
首页
»
地方频道
»
湖北
湖北发文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管理
2016年12月06日 09:36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 【
打印
】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发布《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
活动
中信用记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
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使用、报送及管理,做好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曝光
和惩戒的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对近三年内政府采购
活动
中,本级作出的行政处罚类案件信息进行认真梳理,按照附件格式整理形成本级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随处罚文件一并以电子版形式,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的三万元以上罚款、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评审
专家
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应依法在中国湖北
政府
采购网
上公布。同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按财政部的要求,将全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
中国
政府
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专栏中
曝光
。各地要积极推动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
专家
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采购头条
关于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政府采...
财政部:政府采购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两会看点!总理《政府工作报告》3处内...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
关于《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
部委动态
地方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
关于举办地方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班...
关于举办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征...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
采购头条
关于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政府采...
财政部:政府采购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两会看点!总理《政府工作报告》3处内...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
关于《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
部委动态
地方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
关于举办地方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班...
关于举办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征...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
ICP
备
10046031
号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