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明确2015年预算工作要点

2015年03月23日 08: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全省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2015年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决策部署,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当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坚持依法理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用好财政存量增量资金,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两个率先”取得新进展。厅预算处2015年的工作要点是:

  一、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经济财政稳健运行 

  (一)合理安排财政收支预算。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合理编制2015年省级预算,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度与统筹能力。代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从严 控制省级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八项工程”“十项举措”等重点支出。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确保省级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超过80%。

  (二)强化收入质量管理。按照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督,从严查处财政虚收、空转问题和通过混库侵占省级税收收入行为。

  (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促进区域互补、跨江融合、南北联动新布局,支持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苏中综合改革试点、苏北发展六 项关键工程和沿海开发六大行动,推动苏南创新发展、提升苏中整体发展水平、加快苏北全面小康步伐、推动沿海科学发展。支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 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完善生态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四)发挥财政政策的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发挥财政政策精准调控优势,完善推动经济发展各项财政政策措施,促进投资、消费、出口更均衡地拉 动经济增长,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六大体系”财政支持政策,编织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五)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四本预算”平衡表同时报人大审批。会同人大财经委做好 《2015年政府预算解读》编制工作。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做好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相关工作。 制订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推动各市县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变预算控制方式,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 意见》,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方法和工作机制,拟定三年滚动规划管理改革试编方案,并在水利、卫生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在编制2016年省级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2018年三年财政滚动规划。

  (七)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预算动态管理平台,健全日常公用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完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按照事 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参与研究制订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政策。严控财政供养范围,重点审核“吃空饷”人员。配合做好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财政统一管理、行 政事业单位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公车改革等预算调整相关工作。整合优化预算编制、执行系统,完善项目库,加快建立项目资金可比对、可追溯机制。

  (八)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牵头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统筹制订2015年预决算信息公开方案。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 的省级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省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探索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公开,按时公开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指导和督促市县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 决算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九)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报请省政府下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2015年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1/3左右。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改由定向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力度,2015年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1。

  (十)健全完善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和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加大省对市县基本财力转移力度,完善市县基本财力保障 机制,改进奖补办法,强化激励约束,对财政相对困难的市县给予补助,对保障到位的市县予以奖励,推进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

  (十一)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加快推进省与市县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工作,在教育、卫生、交通等领域进行探索试点。密切关注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和出口退税增量分担机制等重大改革,提出我省应对策略和贯彻措施。研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 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

  (十二)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制定我省具体清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时将清理结果报送省政府审定后上报财政部。

   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三)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整预算。及时批复省级部门预算,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支出绩效。按照预算法要求规范预备费和超收收入使用管理。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力争省对市县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别在省人 代会批准后三十日和六十日内下达。

  (十四)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竞争性领域的专项逐一进行甄别排查,取消“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 的专项资金,对需要保留的予以压缩或实行零增长。改进分配方式,扩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范围,研究“财政专项资金改基金”管理办法。

  (十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要求,清理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门预算等结转结余资金以及财政专户资金、暂存款。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实施地方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建立市县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着力做好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进度、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升全省财政运行质量,引导市县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十七)牵头做好人大联络与审计配合工作。结合预算编制与调整等事项,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财经委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对2014年度省 级预算执行情况与省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重点领域和重点专项等的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合审计与检查的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审核把关、沟通反馈、解释 说明、审计整改等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十八)全面加强和规范债务管理。研究提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继续实行债务余额限额控制制度,省级实行举债计划审批制度,市县实行债务计划向省级报备制度,严格控制年度债务规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控债务风险。实行土地储 备融资规模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融资规模。

  (十九)积极争取和合理分配政府债券额度。积极向财政部争取更多的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在财政部下达我省债券限额内,合理分配市县债券额度。配合做好我省政府信用评级和债券发行工作。积极利用新增债券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和降低利息负担。

  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十)结合“三解三促”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结合“三解三促”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重点围绕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等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完善相关制度。

  (二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十项规定,持之以恒坚决反对“四风”。加 强干部业务能力建设,组织预算系统干部培训,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研究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处室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弘扬改革创新、敢于担当、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各项预算管理与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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