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突出“四个注重” 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监管成效

2016年08月25日 09:00 来源: | 【打印

   近期,江苏专员办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在扎实推进中央在苏单位部门预算审核工作中,更加突出“四个注重”,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监管成效。 

  一是注重监管服务。主要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将对基层单位的监管服务挺在前面,更新理念、优化方式方法,变被动嵌入部门预算监管为主动贴近基层单位,变等待任务分派为积极谋划监管拓展,变碎片化、点对点事后检查为系统性、全面性事前、事中对预算单位进行“预诊和体检”,不断增强服务预算单位强化预算管理的能力和质效。 

   二是注重标准化建设。在预算审核中,着力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调研,释放项目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审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促进从根本上提高入库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准确性;重点探索完善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有效强化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完善预算单位人员经费、资产管理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的监控机制,发挥预算监管的“辅政”职能。 

   三是注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是当前预算管理的重要任务,结合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基建账户、财政专户和基本账户以及上述账户资金结存情况,以及结合预算单位定期存单情况、收到地方政府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督导预算单位加强结余资金管理,提高全口径预算编报水平,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消化挂钩机制。 

  四是注重严肃财经纪律。围绕预算编制审核,逐步建立对中央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账户管理、直接支付、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监控体系,加大日常约谈、督导、函询乃至通报、案件抄送转办力度,锁定问题突出单位和单位突出问题以强化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尝试建立对基层预算单位体系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考评问责制度,促进预算单位依法依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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