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有序推进

2013年04月15日 10:02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 【打印

  近期,吉林省财政厅与省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有序地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根据“三上三下”的预算编报程序,截至3月上旬,省级部门预算在法定时间内全部编制完成并批复到一级预算单位。

  一是改进预算管理手段。在原有省级部门预算编审系统、基础数据信息系统、项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基础上,进行网络版升级改造,集成建立网络化的省级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该系统编制了2013年部门预算。同时,与预算指标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业务软件实现有效链接,实现了预算管理业务网上操作和数据共享。

  二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完善部门预算报表格式,细化了“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编报口径、经费来源、预算单位性质等分别进行列示和统计,既掌握了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整体情况,又便于进行分析比对,体现省级“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水平,为“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做了基础准备。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对于应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全部细化落实到各单位的部门预算中,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3年在做好2012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9项专项资金和74个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其中:专项资金增加到12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加到80项。同时,对省科技厅等8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整体评价试点。我厅对预算部门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个性评价指标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并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

  四是积极做好人代会审查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按照省人大的要求,2013年上报省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为112个,我厅按时完成了编制报送工作。同时,继续配合省人大预工委开展预审工作,对省工商局等12个部门的预算进行了重点审查,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是夯实预算编制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实时与省人社厅信息管理系统、省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经费性质等数据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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