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财政再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2015年01月27日 08:36 来源: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 【打印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14年,青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交上了一份满意的民生实事答卷,百姓们也品尝到了一年来精心烹制的“民生大餐”。

  崭新的2015年,民生实事又一次站在了新的起点,从优化百姓出行环境到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从拓宽就业渠道到提高居民收入,从整治提升城区环境到改善农村生活……今年,我省将继续集中75%左右的财力,优先安排基本民生项目,提高20项基本民生保障标准,再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更好地服务民生,让百姓的生活更有滋有味。

  【民生实事一】 

  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 

  目标: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政策体系。

  举措:多渠道、全方位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和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和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将高校毕业生创业一次性奖励提高到1万元,一次性求职补贴提高到1000元,推进创业型城市和6州创业孵化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累计培训7.5万人。实施职业教育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完成贫困劳动力和“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2.5万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加快发展,机关事业单位考招8000人左右,新增生态公益岗位5300名。力争城镇新增就业5.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

  【民生实事二】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目标: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力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和12%。

  举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土地草场经营权流转和承包地、宅基地确权登记证发放工作,积极培育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高三江源生态移民燃料费补助标准,通过政策补贴、产业增收、劳务输出等措施,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实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优化工资结构政策,建立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推进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规范完善乡镇工作补贴,落实国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民生实事三】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目标: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到“十二五”末,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基本统一、实现有序衔接,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举措: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保险政策,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被征地农牧民、宗教职人员参保工作,及时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社保范围,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社保转移接续工作。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幅达10%左右,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15元、达到125元,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大病医疗保险承办服务,深化分级诊疗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提高40元、达到550元,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民生实事四】 

  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目标: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举措:建立健全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福利制度,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统一提高20元。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推行“医养融合”,通过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责任险和机构养老综合责任保险试点,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施西宁、海东养老服务示范基地项目。新建养老服务设施430个,新增社会养老床位4100张,全省每千名养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25张提高到30张。

   【民生实事五】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目标: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到“十二五”末,累计实现100万人脱贫,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

  举措: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20元、分别达到370元和200元。扩大重度残疾人保障范围,将农村重度残疾人月人均生活补助和残疾人机动车轮椅燃油补贴标准提高50元和100元,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救助保护力度。加快实施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金融扶贫、旅游扶贫等扶贫开发项目,继续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工程,稳妥推进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全年减贫20万人。进一步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民生实事六】 

  有效稳控市场物价 

  目标:有效稳控市场物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

  举措:继续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落实基本菜田红线保护制度和露地蔬菜种植补贴制度,新建1万栋日光温室、5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实施一批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新改建10个农畜产品市场,在城市居民区增设便民市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高农畜产品供给能力和流通效率。

  【民生实事七】 

  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目标: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举措: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6.5万套,开工建设公租房2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5万户、奖励性住房4万户建设任务,提高住房抗震节能水平,着力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和运营管理。

  【民生实事八】 

  完善教育免费和资助政策 

  目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到“十二五”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全,教育免费和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救援能力明显增强。

  举措:进一步深化教育、文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30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2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生均补助标准提高200元、特殊教育津贴的比例提高至30%,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及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文化建设“八大工程”,基本建成省级“三馆”建设项目,加快建设藏区28个文化馆、图书馆和53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完成“西新工程五期”和广电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继续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农家图书更新和农民健身工程,完成农村文化器材配发和电影放映任务。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8%。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寺院。积极推进市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提高5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和“单独两孩”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将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体检标准分别提高100、200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验覆盖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80%。

  【民生实事九】 

  让人民生活环境更宜居 

  目标:优化人居环境——到“十二五”末,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

  举措:深入开展“家园美化”行动,重点在三江源地区、铁路沿线、国省干道、旅游景区、主要乡镇所在地整体推进,提高乡村连片整治覆盖率,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完成3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16个“美丽城镇”和300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城镇公路支网和公交加密延伸工程,创建西宁国家公交都市。深入推进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西宁、海东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70%以上。

   【民生实事十】 

  乡镇实现宽带全覆盖 

  目标:改善基层基础条件——到“十二五”末,乡镇客运班车和宽带实现全覆盖,道路硬化通乡镇,网络实现村村通。

  举措:健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现网络进村、宽带及道路硬化通乡镇,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便民桥梁200座,全面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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