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2016年07月11日 09: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为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省级预算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山西省财政厅于近日制定印发了《山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一是强调了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重要基础和依据。二是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中职责,强化了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三是强调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是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所有预算项目都要设定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预算资金。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的原则、内容、依据、要求、方法和程序,对审核责任和内容进行了规范。五是要求省级部门(单位)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注重将监控情况、评价的结果和以后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相结合,以绩效监控和评价为手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是我厅贯彻落实《预算法》等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发展形势,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充分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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