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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单一来源采购IBM小型机补充论证征求意见公示
2014年06月24日 20:09 来源: 【打印】
2014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了单一来源采购IBM小型机的申请,财政部国库司于5月27日至6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示,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期间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提出了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国家外汇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补充论证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387;01068552049)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联系人:刘峰,联系电话:01068402092)。
2014年6月24日
专家补充意见
一、虽然ORACLE公司能够提供符合业界标准的UNIX服务器产品,但外汇局拟采购的小型机要求与原有的IBM小型机构成服务器集群系统,由于IBM小型机是RISC结构、AIX操作系统,而ORACLE小型机是SPARC结构、SOLARIS操作系统,这两种小型机之间无法构建一个统一的高可用集群系统,因此ORACLE公司的小型机无法满足外汇局本次采购要求。二、虽然外汇局运行的中间件和数据库软件能够分别运行在ORACLE公司、IBM公司的小型机上,但外汇局要求中间件、数据库软件和应用系统须运行在高可用集群上,而上述软件无法在ORACLE公司和IBM公司的小型机之间进行稳定、可靠的实时切换,因此ORACLE公司的小型机无法满足外汇局本次采购的软件要求与高可用集群要求。
三、我们已注意到ORACLE公司提供的成功案例,但这些案例均为同品牌、同架构服务器构建的集群系统。据了解,目前尚无在本体系架构下由不同品牌服务器构成集群系统的成功案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ORACLE公司提出的意见不适用于外汇局本次项目采购。
专家情况表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张向阳 | 中科院软件中心 | 教授级高工 |
孙洪林 |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 教授级高工 |
汪小虎 | 国家信息中心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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