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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走进馆员—馆员音像资料汇编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14年07月23日 17:11 来源:打印

  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申请文史业务司《走进馆员—馆员音像资料汇编》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仍由2013年公开招标中标供应商北京中视创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7月24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387;01068552049)和国务院参事室 中央文史研究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联系人:黄文良,联系电话:65138171)。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4年7月23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4年7月23日

中央一级预算单位 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
使用单位 文史业务司
项目名称 《走进馆员—馆员音像资料汇编》
项目金额 160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是我国文史、书画、考古、文博、建筑、传统医学、音乐等领域的文化大家和学术泰斗,必须充分考虑馆员的个人资料安全、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并势必要考虑到大多数馆员年事已高的身体健康状况,实施抢救性的影视拍摄和录制工作,以最大限度地留存我国文史研究馆的宝贵资料和丰硕成果。
  该人物纪录片项目不同于一般的电视片拍摄,需要对每位馆员配备固定的摄制团队,以求对其学术成就、思想智慧、人生经历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长时间的跟踪随机拍摄,每一部纪录片的制作时间周期不能以自然年份分割计算。
  北京中视创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央电视台下属企业,具有丰富的纪录片拍摄经验和资源优势。该公司2013年至今已经与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合作拍摄完成了5位馆员的纪录片初剪工作,并同时拍摄记录了其他30位馆员的部分宝贵素材资料。
  在2013年录制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参事室的拍摄计划,2014年需要拍摄8位馆员的人物纪录片,并同时抢救性继续拍摄其他馆员影像素材资料。
  根据这个项目的特殊性、必要性和连续性的工作需求,2014年和今后陆续拍摄的“走近馆员——馆员音像资料汇编”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2013年项目中标方“北京中视创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专家姓名 黄薇 职 称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技术部副主任
专家2论证意见

  1.《走近馆员——馆员音像资料汇编》项目的特殊性
  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是我国文史、书画、考古、文博、建筑、传统医学、音乐等领域的文化大家和学术泰斗,既是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也是现当代中国历史的见证人。他们的亲历、亲闻涉及众多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具有很高的史料和学术价值。记录他(她)们的经历、成就,就是记录了中国现当代文化史,不仅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也具有十分紧迫的抢救意义。因而该项目是一部以人物为主线的带有文献意义的纪录片。需要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专业队伍来完成。
  2.《走近馆员——馆员音像资料汇编》项目的整体性
  按投资方的要求,该项目是一个长期的项目,拍摄周期长达3-5年,这就要求项目在体例、架构和拍摄手法、甚至是语言风格上都要保持一致,以达到不仅作为公开播出,还要作为资料保存,都能保证整体风格上的一致。这就要求这个项目应由同一个制作单位来完成。
  3.《走近馆员——馆员音像资料汇编》项目的技术性
  该项目是以人物为主的影像资料制作,人物涉及的门类、学科又很多样,而这些人物的经历、性格各有不同,这就要求制作人员能够在风格统一的前提下,抓住他(她)的特点,拍摄出各自的特色来。这不仅需要前期的拍摄素材,更需要后期的编辑整体性。同时,有些馆员的学科还涉及国家机密,如何完成人物的拍摄,也需要摄制人员的头脑清醒和智慧。这些技术要求都是非常专业的,需要有一个一以贯之的策划和统筹。因此,如果该项目的前期承制单位的成品已经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就应由该承制单位连续承接制作。
  如上理由,《走近馆员——馆员音像资料汇编》项目只能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张效岩 职 称 高级编辑
工作单位 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副局级),现为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
专家3论证意见

  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是一批文化大家,馆员人物纪录片的抢救性拍摄文化意义重大,资料价值高,馆员群体又具有特殊性,采购方对拍摄的部分影像资料有保密要求。因此这个项目不同于一般的电视片制作,既要尊重影视片制作规律,又要满足采购方资料保存的特殊需求。首先,要充分考虑拍摄工作的延续性。2013年项目承担方拍摄了相当数量的素材,搜集整理了大量文献资料,5部人物纪录片的初剪片得到了采购方的认可,为后续工作打下了基础。此时和今后不断更换供应商,将拆分已拍摄的影像素材,影响资料的整体保存、整理和后续使用。其次,纪录片拍摄是个性化的艺术创作活动,需要项目承担方与采购方充分磨合,变更摄制团队会带来拍摄思想、风格体例等的变化,影响播出成片的质量和影像资料保存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和目前进展情况,只有中视创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能满足采购方的特殊要求,符合《采购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崔志民 职 称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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