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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单一来源采购Oracle公司产品标准技术服务征求意见公示
2014年09月03日 16:32 来源: 【打印】
海关总署申请Oracle公司产品标准技术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服务拟由Oracle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9月 4日至2014年9月11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049、010-68552387)和海关总署财务司(地址:建内大街6号,联系人:任震,联系电话:010-65194185)。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4年9月3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4年9月3日
中央一级预算单位 | 海关总署 | |||
使用单位 |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 |||
项目名称 | Oracle公司产品标准技术服务 | |||
项目金额 | 241万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Oracle数据库是海关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常运行、安全等级特别是有时需要代码级的服务,在第三方是无法获取的,只能向原厂商购买。因此,此项目必须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原厂商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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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曾树全 | 职 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北京科技大学 | |||
专家2论证意见 |
Oracle数据库系统是业务系统重要的基础平台,目前现有的大量关键业务都需要依托oracle数据库的可靠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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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刘增明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国家信息中心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原系统采用Oracle大型数据库及其复制软件,对于系统可靠性和服务能力要求极高,需要及时进行软件升级和故障排除,除Oracle原厂外,其他企业无法提供原厂技术支持及服务,故只能从原厂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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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李向荣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中国人民广播电台广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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