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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中心单一来源采购互联网端口租用服务-110M带宽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14年11月27日 08:28 来源:打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中心申请互联网端口租用服务-110M带宽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采购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14年12月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式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389;01068552387)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财务司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联系人:姚宁洲,费华;联系电话:01086093644、01086092181)。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4年11月26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4年4月15日

中央一级预算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使用单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项目名称 互联网端口租用-110M带宽
项目金额 140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对等网络监管系统部署在总局监管中心和15个直属监测台,各监测台需将搜索结果汇总到总局监管中心。由于各直属监测台与总局监管中心使用的广电节目安全传输专用网络,只有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既能提供广电机房至各台站节目传输专网,又能提供普通互联网端口租用。
  考虑到监管信息和节目传输的安全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姓名 刘长占 职 称 教授级高工
工作单位 广播电视规划院
专家2论证意见

  该项目的实施需要监管中心与全国15个直属监测台协同工作,一体化完成监测任务。项目中互联网带宽既要能够顺利连通多个电信网络,又要满足广电监测台的行业安全规定,中国有线具备多运营商接入能力,并是广电行业唯一专网。
  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鉴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是唯一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运营商,本项目必须使用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端口租用服务。

专家姓名 袁敏 职 称 教授级高工
工作单位 广播科学研究院
专家3论证意见

  项目对应的系统包括广电总局的监管中心系统和分布于15个直属台的采集研判子系统组成,各部分采用专用传输链路连接。当前只有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唯一一家供应商具备既能提供BGP协议的多线接入,又能以专有传输链路连接15个直属台。同时,还具备安全播出能力和级别的数据传输核心机房,将核心系统安装于其中,保障监管任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鉴于以上理由,为了项目的经济性,考虑到业务的敏感性和安全性要求,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互联网端口租用合同。

专家姓名 王翾 职 称 教授
工作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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