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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单一来源采购核磁共振征求意见公示
2015年09月25日 14:20 来源: 【打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磁共振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布鲁克公司,香港九龙湾常悦道9号企业广场1期2座509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09月26日至 2015年10月09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049;01068552387)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人:苑庆韦,联系电话:82262064),以及使用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99号,联系人:吴晨, 联系电话:13951033337)。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非招标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表-崔国辉(1).jpg; (2)非招标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表-熊少祥.jpg; (3)非招标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表-蒋秀高(1).jpg;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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