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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2016年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征求意见公示
2017年02月22日 14:46 来源: 【打印】
海关总署申请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2016年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华力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63号卫星大厦1301)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02月22日至 2017年03月01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049;01068552387)和海关总署(联系人:郑成鑫,联系电话:01065195153),以及使用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联系人:孟煜, 联系电话:01065195848)。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1.jpg; (2)专家名单.jpg; (3)专家论证意见2.jpg;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专家论证意见2.jpg; (2)专家名单.jpg; (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关于2016年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文件中无供应商提出有效质疑的说明.jpg; (4)专家论证意见1.jpg;
2017年2月22日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套) |
1 | 自行走型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 | 2 |
2 | 轻型车辆检查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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