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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单一来源采购太呼微波电路内蒙古段维护征求意见公示
2017年02月23日 15:51 来源: 【打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太呼微波电路内蒙古段维护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微波传输总站(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1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02月23日至 2017年03月01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049;01068552387)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86092181),以及使用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地址:北京市2144信箱,联系人:郑云飞, 联系电话:86092754)。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太呼微波电路内蒙古段维护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pdf;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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