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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上海海关单一来源采购关于上海海关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续租海关大数据云机房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公示

2017年03月21日 09:22 来源:打印

  海关总署申请上海海关关于上海海关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续租海关大数据云机房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上海宝信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川纪路500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03月21日至 2017年03月28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049;01068552387)和海关总署(联系人:郑成鑫,联系电话:010-65195153),以及使用单位上海海关(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联系人:季晓飞, 联系电话:13817184433)。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海关大数据平台机房续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会专家签到表及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pdf;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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