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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办公区租赁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19年05月09日 10:06 来源:打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办公区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色金属机关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 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5月09日至 2019年05月16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联系电话:01068552049;01068552387)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010-59319009),以及使用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七层,联系人:李溶冰, 联系电话:010-59319043)。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签到表.pdf;     (2)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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